北京药理学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北京药理学会转发市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请报名者于9月6日之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北京药理学会邮箱:
bps2006@126.com
联系电话:010-83198881
具体内容详见下方通知:

 

市学会、基金会,各区科协、基层组织:
根据市奖励办《关于启动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做好北京市科协系统的提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工作重点
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重点奖励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成果,加强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突破“卡脖子”技术相关成果的支持。人物奖聚焦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重大突破、促进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的科技人才;自然科学奖聚焦重大科学发现、从源头和底层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成果;技术发明奖聚焦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支撑北京市重点领域发展的成果;科学技术进步奖聚焦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推广、支撑北京市重点领域发展的成果。


二、提名要求

  1. 推荐渠道

市学会、基金会、区科协、基层组织均可对奖项提名推荐。

  1. 推荐要求

1.学会、基金会应在本学科、本领域、本行业范围内进行提名推荐;区科协、基层组织应在本地区、本单位范围内进行提名推荐。
2.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每个领域(按照三级学科划分)可推荐1人。
3.杰出青年中关村奖:每个领域(按照三级学科划分)可推荐1人。
4.国际合作中关村奖:每个领域(按照三级学科划分)可推荐1人。
5.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原则上提名推荐数量不限。提名一等奖(含特等奖)时还需提供1家民政部登记的本领域科技类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的推荐意见,或者3位院士的推荐意见(见附件2)。
6.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提名从2021年度开始,通过受理公示后,提名有效期最长可为5年,候选人在有效期内不更改姓名、国籍、工作单位、证件号等关键信息的,提名者无需重新提名。其它5个奖项的提名有效期仅提名当年度有效。
(三)推荐基本条件
被提名人(项目)必须符合《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人和被提名项目候选人应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科学精神。
2.杰出青年中关村奖的被提名人出生日期应在1982年1月1日以后。
3.已获得或当年度被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个人,不得作为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的候选人。
4.已获得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的个人,不得再次作为同一奖项的候选人。
5.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为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中一个奖项的候选人。
6.被提名项目要求整体应用1年以上(自然科学奖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公开发表(出版)1年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类的科普作品普及1年以上),时间节点为2022年7月31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或者许可的项目,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被提名项目近三年经济效益的年份为2020年至2022年。
7.提名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重复使用。
8.2021、2022年度连续两年提名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提名。
9.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候选人。2021年、2022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本年度不能作为提名项目的前三候选人。


、报送方式及报送材料
提名书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者按照《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1)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填写内容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详实,强化诚信承诺。

  1. 人物奖

包括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请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北京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系统(http://bastservice.shzzpt.org.cn/Login),市科协收到材料后,将向被推荐人手机号码发送“人物奖提名子账号系统及账号与密码”,请各推荐单位将材料发至北京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系统后及时与负责的相关老师联系。按要求在9月15日16时系统完成首次填报。提名材料经形式审查存在问题的,可以进行一次补正,补正后仍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不予受理。补正截止时间为9月27日16时。需报送提交材料:
1.各推荐单位推荐工作报告(盖章PDF版)。
2.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选提名候选人及候选项目汇总表(附件6),按照要求填写有关信息。
经评审获奖项目需报送纸质版书面提名材料。纸质版书面提名材料要求:①内容为提名书1套(原件,含主件和附件);②与提名系统上传的PDF格式书面版提名书完全一致;③一律采用A4纸,单双面使用均可,附件不超过40页;④主件及附件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用彩页隔开),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加贴“装袋标识”(见附件4)。
(二)项目奖
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奖的单位,请于2023年9月15日16时前注册登录“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网址:https://sta.kw.beijing.gov.cn/jltm/),选择提名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按照步骤完成首次填报。提名材料经形式审查存在问题的,可以进行一次补正,补正后仍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不予受理。补正截止时间为9月27日16时。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各《推荐单位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单位盖章PDF版)、《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选提名项目奖名单汇总表(附件6)》发送至北京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系统(http://bastservice.shzzpt.org.cn/Login),市科协将根据各单位推荐工作报告受理该推荐项目。
推荐项目必须在所有候选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请各推荐单位于10月9日将项目公示情况(提交盖章PDF版)发送至北京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系统(http://bastservice.shzzpt.org.cn/Login),市科协将按照各单位公示情况进行提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提名意见、主要支撑材料目录、候选人及排序、候选单位及排序等相关信息,可在电子版提名材料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市科协将根据各单位公示情况进行提名。请各推荐单位将材料发至北京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系统后及时与负责的相关老师联系。
经评审获奖项目需报送纸质版书面提名材料。纸质版书面提名材料要求:①内容为提名书1套(原件,含主件和附件);②与提名系统上传的PDF格式书面版提名书完全一致;③一律采用A4纸,单双面使用均可,附件不超过40页;④主件及附件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用彩页隔开),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加贴“装袋标识”(见附件4)。


四、联系方式
(一)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联系电话总机:010—66131863、010—66132085、010—66132381、010—66136087、010—88546050、010—88546130、010—88546272、010—88546270(各奖种各专业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二)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
人物奖联系人: 张兰英  010-84644181
项目奖联系人: 周健华  010-84899521
张建国 010-84650077-8613 
(三)北京市科协人事部
联  系 人:沙莎
联系电话:010-84644972

 

附件:

1.2023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2.特等奖推荐意见表
3.回避专家申请表
4.装袋标识
5.各奖种各专业组联系方式
6.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选提名候选人及候选项目汇 总表